自2015年至今年以来,南国都市报多次报道了商铺销售“五毛”食品,引起海口市食药监局的重视。两年来,海口市食药监部门加大对校园周边及一些商行的巡查力度,杜绝“五毛”食品及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但仍有一些商家仅为挣取不到2毛钱的毛利,对“禁令”置若惘然。去年12月,琼山区食药监局在日常巡查过程中,查获琼山东门弘达综合商行及敏琴旺超市所售“五毛”食品共306包。近日,琼山区食药监局下达行罚决定书,分别对两商家予以5000元处罚。
2016年12月26日,琼山区食药监局对府城体育馆铺面——东门弘达综合商行检查发现时发现,该店内有销售“留香展翅”、“一根葱”、“辣薯条”等14种“五毛”预包装食品,销售单价均为0.5元。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店负责人提供该批预包装食品的生产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供货方食品流通许可证等食品安全性证明材料,但该负责人在现场无法提供相关材料,无法证明该批预包装食品标签有效性。
该超市负责人王某介绍,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的14种“五毛”预包装食品,是一辆面包车开车到店前兜售批发时,他店店长购进的。“我们没有供货者的姓名、电话等信息。”王某东称,同时也没有该批食品的生产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供货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货单据、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他坦言,这些“五毛”食品是以0.38元/袋进购的,销售价为0.5元/袋。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店内所销售的“一根葱”、“辣薯条”等186包“五毛”预包装食品依法予以查扣,并立案调查处理。
当天,执法人员在对琼山区琼州大道的敏琴旺超市检查时,同样发现该店有销售“佳龙素牛肉干”、“信双强麻辣棒”等“五毛”7种预包装食品共计120包,超方无法提供该批食品的索证索票及进货来源。该超市负责蒙某琴介绍,她是从龙华区明××商行购进了这批“五毛”预包装食品,进货价格均为0.36元/袋,除了2种预包装食品的销售价为1元/袋,其余5种则为0.5元/袋。面对执法人员的检查,蒙某琴称“进货后还没对外销售,就被执法人员现场查处了”。
日前,南国都市报记者从琼山区食药监局获悉,琼山东门弘达综合商行及敏琴旺超市因经营标签不合格预包装食品,琼山区食药监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两商家依法没收标签不合格“五毛”预包装食品共计306包,并分别予以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