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食品安全办公室公布了2016年第四批食品安全“黑名单” ,35家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体户“榜上有名”。
记者了解到,2016年,我市共有77家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体户被纳入食品安全“黑名单”,此次公布的2016年第四批食品安全“黑名单”“上榜”的有35家,为全年最多,占了45%以上。
这35家企业(个体户)分布在我市7个县(市、区),其中温岭28家,仙居2家,椒江、黄岩、路桥、临海、玉环各1家,主要涉及非法屠宰、生产销售有害有毒食品、非法添加罂粟壳等违法行为。
如椒江的崔某等9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路桥韵味食品的周某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温岭城北阿斌羊肉馆、新河新箬麻辣烫店等非法添加罂粟壳;仙居蒋某在明知其所养的牛有病的情况下,将病牛进行销售用于食用……
对于上了“黑名单”的35家企业(个体户),都受到相应的处罚措施,椒江的崔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计人民币4.8万元,其余8名从犯均被判处七个月至一年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黄岩的周某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已移送公安机关等。
值得关注的是,28家温岭企业(个体户)被列入此次“黑名单”的原因,全都因为非法添加罂粟壳,当事人已被判处四个月至一年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缴纳一定的罚金。
据了解,公布食品安全“黑名单”是为了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加大对违法失信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的重点监督力度,倒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守法经营。从2014年全面推行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起,我市每季度都会公布一期食品安全黑名单。根据规定,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畜禽屠宰、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等5大食品行业中,如有“在食品中使用违禁药物”、“生产变质、掺假掺杂伪劣食品”、“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肉类”等16类行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将被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并在网上公示一年。 在这一年中,被列为“黑名单”的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户将成为监管部门重点监管对象,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随时追踪整改情况,直至达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