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近期查处的10起食品药品违法典型案例。
刘新文食品销售门市部销售无生产日期食品
10月19日,执法人员对赛罕区刘新文食品销售门市部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筋粉世家”(粉条)8袋,标示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食品加工厂生产、生产日期见封口处、保质期常温下15天、冷冻3个月。该产品封口处及外包装均未标示生产日期。依据相关规定,给予没收违法食品“筋粉世家(粉条)8袋,并处5000元罚款。
吉彬超市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
5月,执法人员对呼和浩特金山开发区吉彬超市销售的“爱之朗”实惠装葵花子(生产者:西安月中仙食品有限公司、规格型号:200克/袋、生产日期:2016年1月1日、保质期:10个月)、原味葵花籽(生产者:西安紫金桥食品有限公司、规格型号:140克/袋、生产日期:2016年3月9日、保质期:10个月)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上述产品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依据相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0元罚款。
韵致食品经销部经销生产日期不清晰食品
10月19日,执法人员对玉泉区韵致食品经销部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标示生产商五寨县康宇实业有限公司、净含量≤220克、保质期12个月,生产日期见喷码”的真空软包装糯玉米穗4袋,上述食品生产日期不清晰。依据相关规定,没收违法食品,并处5000元罚款。
九鼎一居餐饮有限公司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
5月26日,执法人员对呼和浩特市九鼎一居餐饮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部分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11月2日,执法人员再次到该店检查,发现该店未按照要求整改,仍有3名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餐饮服务活动。依据相关规定,处5000元罚款。
川西坝子火锅店使用无标签食品
10月25日,执法人员对赛罕区学苑街川西坝子火锅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无标签的调理料1瓶。依据相关规定,没收不符合规定食品,并处5000元罚款。
寻味餐饮有限公司经营未标注生产日期食品
10月17日,执法人员对内蒙古寻味餐饮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未标注生产日期的预包装食品“安井”仿墨鱼丸1袋。依据相关规定,没收违法食品,并处5000元罚款。
瑞初大药房销售违法购进药品
11月17日,执法人员对呼和浩特市瑞初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在该公司药品销售区发现“丁苯酞软胶囊”现货5盒,“奥美拉唑镁肠溶片”现货6盒。该公司未能提供上述药品的购进票据,也未提供供货企业、业务员及产品的资质证明材料。经调查核实,现场查扣的上述药品的货值金额为1087元。依据相关规定,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处以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4倍罚款4348元。
惠丰堂大药房第三十三店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11月29日,执法人员对内蒙古惠丰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三十三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棉花根”等9个品种的中药饮片,现货共计24.86公斤。经调查,上述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货值金额1415.90元。依据相关规定,没收从非法渠道购进的药品24.86公斤,并处货值金额4倍罚款,共计罚款5663.60元。
仁爱医院使用检验不合格的中药饮片
10月9日,执法人员对呼和浩特仁爱医院使用的标识“生产单位为河北百合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批号为815040471”的中药饮片“红花”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该批次中药饮片“红花”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按劣药论处。经调查,该医院购进上述批次的中药饮片“红花”14.00公斤,货值金额为4480.00元,该批次药品抽检用0.6公斤,医院使用了13.40公斤,违法所得4288元。依据相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4288元,并处货值金额2倍罚款8960元,共计13248元。
美骨计美容美体中心销售不符合标准化妆品
9月,执法人员对赛罕区美骨计美容美体中心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检验,该店销售的“戰痘神華祛痘膏”甲硝唑、氯霉素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并且,该店未能提供上述产品供货商资质、生产企业资质和检验合格报告等资质。经调查,上述产品共购进15瓶,销售了6瓶,违法所得600元。依据相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600元,并处2400元罚款,共计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