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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周村一商店涉嫌无证经营“俄罗斯食品”被市民举报

时间:2016/9/1 8:40:23 来源:大众网

  日前,市民赵女士(化名)通过大众网新闻热线(0533-2868222)向本网反映,在淄博市周村区胜利广场路有一家销售“俄罗斯食品”的商店,自开业至今一直处于无证经营状态,但仍有很多人购买这些来路不明的“俄罗斯食品”,这一状况引发了赵女士担忧。

  赵女士告诉记者,几个月前,这家商店店主就开始通过微信朋友圈售卖所谓的“俄罗斯食品”,还组建了近500人的微信群进行销售,最开始是卖甜点,后来又卖饼干、糖果、食用油等食品。据赵女士称,今年6月,该店主又在周村区胜利广场路开起一家实体店,在没有登记许可的情况下进行经营。“看到很多大人给小孩子买她的东西吃,我觉得太不安全了,说不定就吃出问题来。”赵女士对此表示非常担心。

  在赵女士提供的微信截图中,这位昵称为“老青儿”的店主通过朋友圈销售各式各样的“俄罗斯食品”,包括甜点、奶酪、食用油甚至洋酒。从转账记录可以看出,乐于购买这些食品的人不在少数。

  8月24日10时许,记者来到周村区胜利广场路,这家名为“娜塔莎俄货专卖店”的商店未开门营业。附近一家商店的店主告诉记者,这家店由一名女性经营,平时没有固定经营时间,最近一两天一直没有开门。“进去看过一两次,里面卖的大多是食品,是不是俄罗斯进口不知道,包装上没有一个汉字。来源不确定,担心吃了出问题,没有购买过。”这位店主告诉记者。

    记者从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通过实体店进行食品经营,必须有食药监管部门发放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作为前置许可。此外,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记者了解到,日前相关部门接到举报着手调查时,该店已贴出“吉房出租”字样,经营者也一直未露面。

  记者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无论通过实体店还是朋友圈等网络平台购买食品,都要注意查看标签或说明书,向商家索要票据,拒绝购买“三无食品”和来路不明的“进口食品”;另外,当前我国尚缺乏对通过微信等平台销售食品的监管,市民购买此类食品时仍须慎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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