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消息,内蒙古自治区开展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集中整治工作以来,内蒙古福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杏林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内蒙古华元医药有限公司、包头市轩宇医药有限公司、乌海市仁济药堂连锁有限公司、内蒙古宜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通辽市鑫泽强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盟新宇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内蒙古怀之远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向内蒙古自治区食药监局提出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注销上述10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