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 记者23日从物价部门获悉,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国家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价格为每斤1.18元。
据了解,小麦最低收购价格以2016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每50公斤118元,执行时间为5月21日至9月30日。从2014年起,小麦最低收购价已连续三年保持该价格。(德州晚报记者潘晓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