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出生的吴某,在庐江的一个冰库内存放了3吨多的毒狗肉,遭到群众举报。面对执法人员,吴某还伪造了《动物免疫合格证明》,企图蒙混过关。昨日,记者从市中院获悉,吴某因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因不服判决,吴某提起上诉,目前此案已经进入二审程序。
据检方指控,2014年2月22日至6月7日间,吴某将从外地收购的死因不明狗肉共1020袋,先后16次运送至庐江县庐城镇北极冷库内存放以备出售。
同年6月26日,27日,吴某分5次运走并销售狗肉905袋,总共23530千克。经群众举报,2014年8月6日至13日,庐江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和庐江县公安局民警在北极冷库中查获尚未出售的狗肉115袋共3022.60千克,并提取了样本。在此期间,吴某还向执法人员提供了伪造的《动物免疫合格证明》,经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所送检的狗肉中均含有氰化物。检方认为,应当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吴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据了解,吴某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目前此案已经进入二审程序。(来源:合肥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