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签署联合声明,其中与检验检疫相关的内容如下:
双方主管部门将积极合作,加紧完成阿富汗藏红花准入议定书,松子、石榴等特色产品准入评估工作,早日实现上述产品输华贸易,并为将来阿其他水果和干果出口中国提供便利。中方还愿与阿方在卫生人力资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商品检验、动植物检疫及食品安全、卫生检疫、农业等领域加强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