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资讯网站
用户中心
综合报道 市场动态 食品安全 产业经济 科技动态 经营管理 专业视角 各地动态 企业新闻 财经新闻 健康资讯 养生资讯 饮食资讯 美食资讯 排行 评论 滚动 百度
关键词:
站点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综合报道 > 正文
【设置字号: 【手机阅读】
全面、准确、专业、及时行业新闻资讯

延吉两男子频吃“霸王餐” 终因诈骗罪获刑

时间:2016/4/29 11:27:25 来源:城市晚报

城市晚报延边讯 延吉男子李某某与姜某有一个共同的爱好:没有钱却就爱在饭店吃“霸王餐”,每次消费后,在结账前,都找各种理由脱身。如果溜不成,干脆承认自己没钱。日前,延吉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在2014年10月至2015年11月11日间,被告人姜某独自在无钱支付餐饮消费的情况下,以隐瞒该真相的手段,分别在延吉市个体“包饭店”、“鲜串店”等共计5处消费场所累计消费1073元,无法偿还;2014年5月至2015年9月20日间,被告人李某某独自在无钱支付餐饮消费的情况下,以隐瞒该真相的手段,分别在延吉市个体汤饭馆等共计4处消费场所累计消费959元,无法偿还。

除了单独吃“霸王餐”,二人还结伴一起去吃“霸王餐”。2014年5月至2015年11月17日间,二人一起在无钱支付餐饮消费的情况下,以隐瞒该真相的手段,分别在延吉市个体“牛排骨汤饭”等共计21处消费场所累计消费6309元,无法偿还。


被告人姜某消费“霸王餐”累计7382元,被告人李某某累计7268元。    延吉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姜某、李某某在明知自己无钱支付餐饮款的情况下,却向餐饮业主隐瞒该真实情况,共同或单独多次到餐饮、娱乐场所消费,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姜某、李某某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相关搜索: 霸王餐 诈骗
查看版权声明 责任编辑:Techoo-3
文章相关:
提意见或留言(需要审核后显示) 进入论坛交流
表情0 表情1 表情2 表情3 表情4 表情5
表情6 表情7 表情8 表情9 表情10 表情11
您好:网友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热门图片新闻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相关热门新闻排名
相关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