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资讯网站
用户中心
综合报道 市场动态 食品安全 产业经济 科技动态 经营管理 专业视角 各地动态 企业新闻 财经新闻 健康资讯 养生资讯 饮食资讯 美食资讯 排行 评论 滚动 百度
关键词:
站点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食品安全 > 正文
【设置字号: 【手机阅读】
全面、准确、专业、及时行业新闻资讯

餐饮具不达标,最低罚款5000元 罚重了还是轻了?

时间:2016/4/27 9:57:04 来源:晶报

餐饮具不达标,最低罚款5000元

《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条例(草案)》提请审议,有市人大常委认为处罚标准太低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故频频,深圳拟重罚不法经营者。记者从昨日提请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条例(草案)》(以下简称《食安条例(草案)》)了解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成本将大幅提高,大多数“违法行为”罚单都大于5万元。

伪造、篡改保质期

最低罚5万元

《食安条例(草案)》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作出了明确罚则。其中,以有毒有害的动植物或者微生物为原料生产食品且未消除毒害问题,由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从事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专用物品;违法生产经营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罚款;违法生产经营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二十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按照违法生产经营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根据《食安条例(草案)》,违规使用色素、保鲜剂、防腐剂、杀虫剂、激素、抗生素等物质加工、处理、浸泡食品‘生产经营违法注水或者注入异物的食品、食用动物及其制品;在生产加工场所储存、使用国家禁止的非食用物质;伪造、篡改食品的保质期;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等行为,由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罚款;违法生产经营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十万元罚款。



相关搜索: 餐具 餐饮
查看版权声明 责任编辑:Techoo-3
文章相关:
提意见或留言(需要审核后显示) 进入论坛交流
表情0 表情1 表情2 表情3 表情4 表情5
表情6 表情7 表情8 表情9 表情10 表情11
您好:网友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热门图片新闻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相关热门新闻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