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日,韩国农林畜产食品部与海洋水产部共同发表消息称,为扩大消费者的知情权,引导公平交易,自2016年2月3日起,扩大原产地标示对象种类并对标示方法进行修改实施。此次原产地标示制度修改的主要内容有:扩大餐饮店(食品服务业、集体食堂)原产地标示对象种类、修改标示方法;加强农水产品加工品原料的原产地标识;在配送程序等上进行烹饪食品通信销售(提供)时,修改其标示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