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其官网发布通告称,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抽检水果及其制品、水产及水产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及其制品、酒类、焙烤食品、薯类及膨化食品和糖果及可可制品等8类食品93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30批次。其中,抽检酒类10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本次抽检的酒类主要包括白酒、葡萄酒、配制酒、啤酒和黄酒。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2758-2012)、《发酵酒卫生标准》(GB2758-200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葡萄酒》(GB15037-2006)、《啤酒》(GB4927-2008)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等重金属、二氧化硫、氰化物等其他污染物、食品添加剂及品质指标等30个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