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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托“生财”:20元红酒坑你1680

时间:2015/12/9 9:20:19 来源:苏州日报

苏报讯(记者 张帅 通讯员马俐)男士网上聊天碰见了年轻貌美的女网友,相谈甚欢还主动提出见面,不料掉进了酒托团伙的“温柔陷阱”。近日,吴中法院宣判一起酒托诈骗案,团伙中的策划者、服务员、酒托女等8人分别获刑。

2014年2月,齐某甲在吴中区租用一家茶吧,专门从事酒托诈骗。他在QQ群内发布广告招募“键盘手”和“酒托女”。2014年3月起,龚某入了行,他将自己获取到的客户资源提供给齐某甲。

酒托女以约会为名把客人带进齐某甲的茶吧,点一些价值百元的小吃、饮料、果盘,接下来会点较贵的红酒。店里的红酒价格从98到1680元不等,全是以进货价20元的低档红酒冒充的,喝完一壶,酒托女会继续点酒,力求让客人尽可能多地消费。一名酒托女一天可以约见10余名男网友,其中有五分之一的人会消费,进而落入圈套,少则消费几百元,多的能达到上万元。

扣除租金、等日常开销及工资发放,齐某甲每个月的净收入为3万多元,2014年2月至8月共骗得30余万元。

吴中法院审理查明,齐某甲作为老板参与诈骗103395元;龚某作为“托头”参与诈骗33820元;常某作为“酒托女”及协助管理诈骗团伙参与诈骗合计98299元;齐某乙作为“服务员”参与诈骗92146元;黄某、王某、吴某、丁某4人作为“酒托女”参与诈骗数额1万余元至2万余元不等。

最终,吴中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齐某甲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龚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齐某乙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000元;常某、黄某、王某、吴某、丁某被判处缓刑,并处2000至3000元不等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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