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食药监局昨日通报,经对8类产品抽检发现,部分样品不合格,其中酒类不合格样品包括我市某品牌白酒。
湖北省食药监局抽检8类产品,包括粮食及粮食制品、水产品及水产制品、饮料、酒类等,其中粮食及粮食制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饮料不合格样品2批次、调味品不合格样品6批次。还有酒类不合格样品3批次:包括通城县明金泉酒厂生产的龙窖山酒(祥龙)检出酒精度不达标;我市某酒业生产的白酒抽检不合格;武汉市盘龙酒厂生产的纯谷酒精制壶酒检出酒精度不达标。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食药监管部门将按照食安法规定,采取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还将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记者陈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