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从2015年12月10日起,全旗范围内的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企业将按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类,并实行动态管理。 据了解,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企业信用等级主要通过主体资格、亮证经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建立食品进销货、追溯机制、食品质量管理、守法经营情况、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卫生情况等指标评定,评定分为守信(A)、警示(B)、失信(C)、严重失信(D)四个等级,评定周期为一年,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同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及时确认、归类、汇总、分析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企业的各类信息,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评定食品经营企业信用等级,保证企业信用信息实时、真实、准确、完整,根据其信用等级的不同,确定不同的监管措施和检查频次。
“实施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能够让消费者对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状况、信用等级一目了然,可以直观地根据等级进行选择性消费,从而提高食品经营者的竞争意识,形成诚信倒逼机制。对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守法意识,促进企业自律和提高诚信服务具有一定的意义。”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说。
(柴旭 周阳 李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