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中,值得人们注意的是“严”,其针对很多食品安全问题都采取了十分到位又严厉的惩处措施,同时,在厂家方面,新的《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包装上应当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这种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是以SC(“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很多业内人士都注意到了新食品安全法中并没有要求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也就是QS。这就意味着在接下来的食品包装中很可能见不到QS的标注了,取而代之的是SC标注。
QS标注使用时间长
QS标注,是指企业食品生产许可,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的产品。
在拥有了QS证的个人或厂家,在产品出厂前必须经检验合格并加印(贴)食品市场准入标志,不然不得出厂销售。
经过多年的规模扩大,强制性需要标注QS标注的从最初的米、面、油、酱油、醋五类食品,又扩大到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
SC标注信息更全面
很多业内人士表示,虽然QS标注的历史时间比较长,但是今后必须标注的SC中包含的信息更全面,包括日常监管机构、日常监管人员、投诉举报电话、签发人、二维码等信息,副本还要载明外设仓库,完全可以达到识别、查询的目的,并且将有效期从3年延长至5年。
毕竟QS在全国范围内的使用率非常广,SC想要完全取代QS还需要时间,有相关人士表示,2018年10月1日及以后生产的食品一律不得继续使用原包装和标签以及“QS”标志。
目前在国内,各省市已经纷纷展开了相应的措施,在湖南省内从2015年8月开始,已经在给食品生产企业新发证及换证时启用“SC”证,不再使用“QS”证,已颁发的QS证将在年底之前由所在地食药监部门到企业进行置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