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检的酒类主要包括葡萄酒和配制酒。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 2758-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葡萄酒》(GB 15037-2006)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铅等重金属、二氧化硫、氰化物等其他污染物、食品添加剂及品质指标等20个指标,共抽检酒类88批次,覆盖19个生产省份的55家企业。其中:
1.抽检葡萄酒62批次,不合格样品数为3批次。
2.抽检配制酒26批次,不合格样品数为2批次。
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