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公布的2015年第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显示,1批次代用茶检出含有色素柠檬黄。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国抽(地方承担)信息涉及20大类577批次样品,包括抽检项目合格的样品550批次,不合格样品27批次。这些样品是2015年3月至6月在企业成品库(已检区)、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大型餐馆、快餐店等地点抽取的。
其中,抽检茶叶及其相关制品、咖啡11批次,主要包括茶叶、砖茶、含茶制品。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2)(2013年3月1日以后、2014年8月1日之前生产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2014年8月1日以后生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茶叶及其相关制品中重金属、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和微生物指标等25个指标。
结果显示,产品不合格1批次。标识成都市锦天康食品厂生产的一批次“康天锦”黑苦荞全株茶(代用茶)(250g/瓶2015-5-6)检出柠檬黄,标准要求不得使用。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查处,并责令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措施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