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河县食药监局:厂家样品检测无问题
事情发生后, 秦皇岛市抚宁县食药监局很快将单永新的投诉转到吉林省食药监局,根据属地管理,由厂家所在地的柳河县食药监局全权负责调查。
6月26日, 柳河县食药监局药品稽查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各级领导都高度重视单永新的投诉,并立即展开调查。“我们第一时间到企业调取了同批次的留存样品, 送到通化市药检所进行取样化验,并对企业的原材料采购、资质、清单进行了检查,都是合格、合法产品。 ”该工作人员表示。
对此检验结果,单永新表示是不满意的。“当时我要求对孩子服用的残留药品和异物进行检查化验, 除了孩子喝掉的一瓶,药盒里还有另外6支未启封的药,而厂家提供的留存药物,显然不是我孩子服用的药物。 ”他说。
对此,柳河县食药监局工作人员表示,之所以不能对单永新提供的药品进行检测, 一是无法确保对方提供药品的真伪,另外该药品属于中药产品,在流通环节受运输、储存条件、环境、温度等影响,因此只能对厂家留存同批次样品进行检查。而药品内的异物是孩子喝剩的残留,是如何形成的无法确定,需企业配合才行。
通化市食药监局:建议当事人走司法程序
“我非常感谢吉林省各级药检部门的重视和帮助,但由于药厂拒不配合对药瓶内残留异物的检测, 我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了……”他说,之所以坚持对异物的检测,是害怕日后对孩子造成脑部、血液、骨骼等方面的疾病。
然而由于药检所不接受个人送样检测, 只对公委托检测,单永新要想弄清药品内的异物,只有药厂配合才行。 然而他多次与这家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均无答复。
“我三次到柳河县,药厂的人没正式接待过我,我直接找到药厂, 一位姓刘的副总经理告诉我, 他们也不知道那(异物)是啥,让我自己检测,他们不签字、不派人,也不会配合。 ”单永新说。
通化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表示, 单永新可以委托相关律师调查取证,走司法程序,申请法院进行司法鉴定。
记者核实:企业无人出面说明情况
6月26日下午,记者来到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刘姓副总经理刚走,电话关机。 记者随后联系上负责销售的张姓经理, 其建议记者找负责企业质检的领导。 但工作人员告知,质检部长外出开会去了,无法联系。
不久,该企业常务副总经理杨女士回到办公室,得知记者采访,她表示自己不知情。随后工作人员拨通刘姓副总经理电话,对方称在外地出差,随后挂断电话关机。
记者将联系方式留给办公室工作人员, 希望该企业相关负责人与记者尽快联系,但至记者发稿时,企业仍无人对此事出面说明情况。(来源:新文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