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安全法总共出现10次“鼓励”两个字,这意味着监管部门更希望用市场的机制来调动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的积极性。新食品安全法在实施过程中,进行了事前准入门槛的调整和优化,让企业更好地承担起主体责任,让监管部门释放出更多的监管资源。
尽管新食品安全法10月1日才开始实施,但是地方部门在简政放权上已经有所作为,上个月,北方一个省份的食药监局将过去分为28大类的生产许可证改为1类,也就是说企业可以只申请一张生产许可证,允许企业经营多种类别的食品,这是一个进步,体现了有关部门监管理念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