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恩施州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州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印发《恩施州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启动全州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是为了充分发挥责任保险的风险控制和社会管理功能,建立政府、保险机构、投保企业和消费者多方参与、互利共赢的风险防控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促进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自律、消费者维权意识增强,逐渐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为积极稳妥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探索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恩施州局决定将恩施市、利川市、巴东县和来凤县作为此次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试点县(市),四个县(市)的各类学校食堂、集体配餐企业、中央厨房、大中型酒店、农村集体聚餐提供者和肉及肉制品、糕点、冷冻食品、饮料等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批发企业、超市为参保对象,试点时间为2015年4月至2016年12月。 (陈 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