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资讯网站
用户中心
综合报道 市场动态 食品安全 产业经济 科技动态 经营管理 专业视角 各地动态 企业新闻 财经新闻 健康资讯 养生资讯 饮食资讯 美食资讯 排行 评论 滚动 百度
关键词:
站点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食品安全 > 正文
【设置字号: 【手机阅读】
全面、准确、专业、及时行业新闻资讯

陕西拟立法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

时间:2015/3/26 12:08:47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西安3月26日电(记者许祖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了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陕西省拟通过地方立法切实做好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保证食品安全。

  提交25日举行的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审议的《陕西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以及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的规定。

  条例草案修改稿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将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纳入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存在的区域性、普遍性食品安全问题,应当组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或者专项检查。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实行许可制度管理,食品摊贩实行登记制度管理。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采购食品原料、辅料、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行进货查验并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如实记录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及保持期、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以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学校周边食品摊贩目前缺乏监督,食品安全状况差的问题,条例草案修改稿还规定,设区的市城区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县(市)城区中、小学校周边100米范围内不得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


相关搜索: 小作坊 餐饮
查看版权声明 责任编辑:Techoo-3
文章相关:
提意见或留言(需要审核后显示) 进入论坛交流
表情0 表情1 表情2 表情3 表情4 表情5
表情6 表情7 表情8 表情9 表情10 表情11
您好:网友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热门图片新闻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相关热门新闻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