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太原3月23日讯 近日,山西高速交警三支队民警在路查时从一辆小型载客车中,查获了一车“早产”面包,目前这些面包已被移交给晋城市食品药品监督局。
3月19日下午,高速交警三支队二大队民警在李志强中队长的带领下在晋城东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17点30分,一辆小型载客车经过,民警拦下检查时,发现本该载客的汽车却满满拉了一车货,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这位司机是要接受处罚的。
司机眼神躲闪,民警感觉不对。打开货箱,民警发现里面全是面包,而民警吃惊的是,这些面包生产日期全部标注为2015年3月20日。而当天才19号,民警随即联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将车和司机扣下。
10分钟后,晋城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工作人员到达,在查验过该批面包后,向民警介绍,食品的生产日期就是食品的“出生证”,它应当标注食品生产、包装、出厂的真实日期。私自篡改或随意推迟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食品的保质期延长了,流通期延长了,售出的机会也更大,但这样做却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民警将司机和车辆按照程序移交给食品药品监督局。(郭红元 程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