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昨天,媒体披露温州市区沃尔玛、世纪联华、人本、永辉等7家超市出现过期食品之事,引起广泛关注。涉事超市纷纷表示将加强管理,防止过期食品流入市场,并向公众道歉。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他们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
永辉连锁超市龙湾万达店
包装盒标的是纯牛奶,里面装的却是酸奶
昨天上午,永辉连锁超市龙湾万达店饮料区,记者拿起一箱纯牛奶赠品,发现外包装上并没有生产日期,打开包装盒,里面装的竟是该品牌的酸奶。
包装上显示的是纯牛奶,装的却是酸奶?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永辉连锁超市龙湾万达店负责人唐先生。他表示,厂家搞特价促销活动,拿过来的就是这样的包装,超市采购部门会马上与厂家联系沟通,对厂家进行处罚。
当记者检查该纯牛奶赠品外包装找生产日期时,超市一名工作人员急忙凑过来,指着生产日期强调这酸奶“是好的”,并没有过期。
表态 将张榜公告向消费者道歉
3月14日,记者在该超市曾发现一促销员给顾客试喝的儿童牛奶已过期20多天,而饮料区正出售过期饮料。
“因为是试喝商品,超市并没有这批货的收货流程,这些商品是厂家直接拿进来的。”唐先生称,他们正在调查此事,并约了牛奶的供应商面谈。另外,这段时间该超市不允许供应商举行类似的试饮活动。
谈及3瓶过期饮料的问题,唐先生表示通过电脑系统得知,整个卖场只有这三瓶过期饮料,超市的食品安全检查小组也没有检查到这三瓶饮料。
为何早该下架的三瓶饮料仍然上架?唐先生说,超市可能曾把这批货放在退货区,但供应商的工作人员也许没有仔细看生产日期,又随手把这些商品放在货架上。
“这种情况也许存在,但消费者在超市喝了过期牛奶的事实已经发生,过期饮料在你们超市的货架上仍然有被顾客消费的可能性,永辉超市难道没有责任吗?”记者就此追问。
“这个我们当然是有责任的,我们会尽快和消费者协商赔偿事宜。”唐先生表示,本周末永辉超市将在入口处张贴公示,就此次事件向消费者道歉,并承诺加大管理力度,尽量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世纪联华温州大世界店
工作人员拿着保质期管理台账登记信息
3月13日,记者在位于市区西城路的世纪联华温州大世界店买到多包过期的蛋糕和面包。昨天上午,记者再次来到该超市。
超市面点区,几名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正在检查曾出售过期食品的货架。一执法人员说,有人买到了过期食品,所以他们特意过来检查,不过当天该货架上没有发现过期的食品。
“要是负责面包这块,这次就倒霉了。”该超市一工作人员说,货架上出现过期食品就是摆货员的问题,看看货品有没有过期是其最起码的职责。据这名服务员透露,3·15期间,超市专门派人把关进货的通道,就是担心有人来暗访。
与此前相比,超市里的工作人员似乎更加忙碌了,不少人正在逐个检查货架上食品的生产日期。
在超市进口食品馆,一工作人员手里拿着一本有效期商品保质期管理台账,蹲在货架前登记食品的信息。这名服务员说,商品的保质期要登记在本子上,时时刻刻看着本子查看哪些货物快到期,这样挺累的,如果有仪器对货物进行扫描,然后电脑系统自动提醒哪些食品临近过期就好了。
表态 完善管理制度,按法律规定处理赔付
对媒体曝光该店销售过期蛋糕和面包一事,该店店长助理朱某说,超市管理层昨天专门开了一个紧急会议,要求员工对超市货架上、仓库里的食品进行排查,同时要完善管理制度,避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今后,消费者如买到过期食品,他们承诺将按法律规定赔偿,如果做得不到位,消费者可向职能部门投诉维权。
沃尔玛超市鸿锳店
临近过期的食品也都下架了
昨天上午10时多,在沃尔玛超市鸿锳店饮料区,一名工作人员正在对货架上的一瓶瓶饮料进行检查。
记者:“早上看新闻,说你们超市里有过期的饮料,你现在在排查保质期吗?”
工作人员:“是啊,我们每天都有检查,但还是有漏网之鱼。”
半个来小时后,记者发现该工作人员的推车里有10多瓶饮料。
记者:“你查出这么多过期饮料啊?”
工作人员:“不是过期,这些都是临近保质期了。”
表态 通过媒体向消费者致歉
昨天下午6时许,记者就出现过期饮料一事,采访了沃尔玛超市鸿锳店。该超市自称值班经理的胡女士表示,他们已经知道出售过期饮料被曝光一事。
为什么会出现过期食品?胡女士说,他们经过调查,发现是员工疏忽造成的,这是他们工作上的失误。“接下去,我们会加大排查力度,尽可能杜绝将过期食品流入消费者手中。”
昨晚8时许,胡女士给记者打来电话说,她跟领导沟通后,领导表示愿通过媒体向广大消费者致歉,并称以后一定加大管理力度,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她还称,如果消费者今后在该超市买到过期食品,超市方面一定会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赔付。
世纪联华温州安泰店
过期一个半小时的面包,被收银处拦截
昨天上午10时20分许,记者在世纪联华温州安泰店现做糕点区拿了一个农华麦香辣松面包到收银处结账。“电脑显示该商品是过期食品,不能销售,你可以去换一个面包。”刷过商品条码后,收银人员对记者这样说,并将面包拿走放在一边。记者拿过面包仔细一看,上面标明,生产日期为2015年3月13日,到期日期为2015年3月16日上午9时,即距离结账时间已过期近一个半小时。而后,记者回到销售该面包的货架,发现还有3个同批生产的面包。
“收银时能辨别食品是否过期,只限于自营食品,还是超市里货架上的所有食品?”记者问该工作人员。
“应该是超市里所有的食品都可以。”该工作人员说。记者发现,该名收银人员胸前佩戴着实习证。
记者此前曾在该超市买到过期食品并成功结账,这次为何被拦下?世纪联华超市温州安泰店食品处负责人方克回解释:“只有超市自营的部分加工类生鲜食品才可以辨别,因为这些食品的条码是超市自制的,和各品牌食品上的国际条码不同,而且这项技术还在探索中。”
方克回说,该门店在售商品共有15000个左右的条码,同一批进货的商品生产日期也可能不同,有的商品一天可能进好几批,要识别每种在售食品是否过期,以目前技术难以支持,只能靠人工排查。
表态 出售过期食品,是超市对顾客的一种不负责任
对于昨日报道中提到购买到该店两种过期食品的情况,方克回回应,因春节前一批员工回老家,超市人手紧缺,造成排查力度不够,出现了工作疏漏,“让顾客买到过期食品,是对顾客的一种不负责任”。
为此,该超市食品区域昨天下午开始展开地毯式检查,尤其针对散装食品区等冷门区域逐一检查看是否有过期,另外,重新进行人员及责任区调配,保证覆盖到所有货架,并对不熟悉业务的新员工进行指导。
“我们将尽自己所能把买到过期食品的这种可能性降到最低。”方克回说,如果有市民仍买到过期食品,将按照《食品安全法》以“一赔十”标准进行赔偿。
对于是否能要求按照《新消法》赔偿500元,方克回表示,这种因工作疏忽导致卖出过期食品的,和法规上称的“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有本质上的区别。具体情况,他们会和顾客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