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食品抽检工作机制,规范食品抽检行为,莱芜市近日在全省率先出台制定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
《规范》从计划制定、抽样要求、检验报告传递、复检程序、后处理以及工作纪律六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中涉及到的各方事权划分、时限要求以及工作纪律,并明确食品抽检根据年度抽检计划为每季度开展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开展专项抽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