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中储粮安徽辖区政策性粮油安全、防范个别粮食企业以保管的政策性粮油为抵质押物贷款导致的风险事件,中储粮安徽分公司联合省农发行与省银监局磋商,并由省银监局向全省金融机构发布了《关于以国家政策性粮油办理抵质押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督促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防范相关法律风险,确保国家政策性粮油安全,防范以国家政策性粮油库存为标的办理抵质押贷款产生的风险,并提出了防范措施。
《通知》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对由农发行提供的粮棉油收购资金及由该资金形成的粮棉油库存不宜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和执行措施。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注意防范此类业务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