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日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在被检测的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中,共计21个批次品牌产品被检出不合格。
据悉,本次抽检的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主要包括花生油、玉米(2536, 8.00, 0.32%)油、其他食用植物油(大豆(4298, -4.00, -0.09%)油、菜籽(4701,0.00, 0.00%)油、芝麻油、玉米油、葵花籽油、稻米油、茶籽油、橄榄油、调和油等)。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2716-2005)、《花生油》(GB 1534-200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等13个指标,共抽检602家企业的1329批次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