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饮用水不能乱起名,不能含有致病菌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颁布,我市多家桶装水企业此前已完成桶装水更名
开封网讯 记者杨柳村报道 记者昨日从市食药局食品科获悉,国家卫计委在去年12月31日正式颁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以下称“新国标”),此标准将于5月24日正式实施。新国标明确规定:包装饮用水名称应当真实、科学,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种或若干种成分来命名包装饮用水;饮用水不能检出致病菌。我市多家桶装水企业在此新国标颁布之前就已完成对桶装水的更名。
离子水、矿物质水、纯净水、天然泉水、有氧水……,不少市民在购买桶装水、瓶装水时,都会感到困惑。水的名称之多,让人眼花缭乱,难以选择。市食药局食品科彭彬科长昨日告诉记者:“该‘新国标’的出台对各类水的名称进行了规范,规定水以外的一种或若干种成分不得用来命名包装饮用水。“他说,这个标准实现了大统一,适用除了饮用天然矿泉水以外所有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像离子水、矿物质水、有氧水不能再这么叫了,而纯净水、天然泉水、甘泉等还可以。
他说,新国标还增加了标签标识的规定:当包装饮用水中添加食品添加剂时,应在产品名称的邻近位置标示“添加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等类似字样。
无论喝什么水,人们关心的是放心安全。在以往的标准中,菌落总数是一项指标,如果超过一定数量就是不合格。此“新国标”中取消了菌落总数和霉菌、酵母等致病菌的限量要求,仅保留了大肠菌群指标,同时还增加了致病菌的检测指标。那么取消菌落总数的检测是否意味着质量安全标准降低了?彭科长表示,细菌、细菌总数等词汇,长期以来被大家认为是有害的、避之不及,可真实的情况是细菌也分好坏。“新国标”的这一改变借鉴和参照了世界卫生组织和欧盟等多个国际标准,区别对待对人体有益的细菌,但对致病菌零容忍,一旦检测出任何一项致病菌,都为不合格。既是对消费者的健康负责,又让消费者维权有章可循。
记者从我市三毛、幸福神、报业天赐等多家桶装水企业了解到,在去年以前很长时间内,这些企业的产品名称都不一样,有叫矿化物质水,有叫离子水,有叫有氧水。去年在该标准颁布前的征求意见阶段,这些公司的生产许可证也恰恰到了更换时间,在重新申办期间,在食品检测机构的帮助下,都完成了产品的更名工作。据了解,这些企业的产品都统一更名为饮用水。除了桶装水,我市饮用水市场上,瓶装水也占有半壁江山,不过,这些瓶装水大都是外地的品牌。业内人士王运昌告诉记者:“新标准的实施让大家站到了同一起跑线上,谁的质量和服务做得好,谁就能在竞争中取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