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卫生新闻网讯 根据山东省食品监督抽验计划,菏泽市在2014年8-9月份完成食品安全抽检283批次,经检验发现18批食品不合格,涉及雪糕、麻汁、芝麻酱、雪米饼、肉制品、鸡柳、蔬菜、鱼类等。按照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通报的情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告知了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复检权利,并对不合格产品组织了立案调查。截止2014年12月31日,除1家食品生产单位的产品正在复检外,其余17家单位均受到严厉处罚。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山东省食品生产不合格产品后处理规范》要求,责令相关食品生产企业限期整改,查明不合格产品原因,制定可行措施,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并跟踪督导整改情况,待验收合格并对产品抽检合格后,企业方可正式生产该类产品;对抽检不合格的餐饮服务单位,由监管部门督导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制度,并对相关产品进行抽检,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
据了解,下步,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将进一步发挥食品抽样检验的技术支撑作用,扩大抽检范围,增加抽检频次,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严厉处罚违规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