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为保障2015年元旦期间食品安全,对重点食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此次共抽检94家生产企业153批次产品,合格142批次,不合格11批次,合格率92.8%。
此次检查重点抽检了乌鲁木齐、昌吉、阿克苏、喀什、塔城、和田、伊犁州等市(州、地区)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肉制品等产品。
目前,自治区局已责成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对企业开展调查处理,召回不合格产品,并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