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有1处,农贸市场16处,集贸市场36处。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工作,胶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严把农产品入市关口,以实施索证索票制度管理为重要手段,落实监管责任,维护农产品市场秩序,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一是坚持农产品市场监管的主体准入制、来源溯源制、质量抽检制、网格巡查制和自律承诺制等“五项制度”,对农产品市场实行不间断的动态监管,增加巡查次数、频率和范围,加大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摊位的巡查密度,规范农产品日常经营行为,督导经营者认真填写《产地证明单》,出具《销售凭证》。
二是要求农贸市场经营摊位前悬挂《营业执照》,亮照经营。统一悬挂和使用《农产品来源明示牌》,经营者要准确标注农产品来源。
三是监督市场内经营者必须建立落实进货台账和索证索票备案。增加市场巡查频次,对市场内农产品经营业户应坚持不间断巡查,重点检查落实进货台账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情况。督促各市场主办单位落实经营秩序第一责任人义务,落实农产品溯源来源标注、物价明示、索证索票备案、市场设施维护等方面切实履行义务,按照网格化模式,实现监管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