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海南永敬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秀华路分店销售的三种产品因涉嫌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行为,被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食药监局立案查处。
当天上午10时许,海口市秀英区食药监稽查队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秀华路分店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由金寨县皖南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生产的“灵芝破壁孢子粉”和“虫草灵芝破壁孢子粉”预包装产品既无生产许可证,也无产品标准号。该产品经销商为上海芝怡生物有限公司,生产日期是2014年1月6日。两种产品共15盒。检查还发现,由蓬莱市裕龙葡萄酒厂2012年1月8日生产的15瓶葡萄酒,既无食品生产许可证、保质期,也无厂址、产品标准号。
因该药店负责人现场无法提供上述三种产品的进货台账及合法票据,执法人员根据《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上述三种产品进行扣押。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本报将继续追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