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负责在自家作坊生产毒豆芽,丈夫负责销售。经河北省隆尧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畅芬雪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李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07年,畅芬雪与李运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登记,开始在家里生产豆芽。2012年,畅芬雪在电视上看到豆芽无根剂可以使豆芽变得品相更好,就开始购买无根剂和增粗剂,在自己的家庭作坊生产有毒、有害的豆芽。然后由李运拉到县城南环菜市场以每斤1元的价格进行销售。
今年3月20日,公安机关从畅芬雪和李运的作坊处查获无根剂64支。经检测,其生产的豆芽中含有4-氯苯氧乙酸钠及6-苄基腺嘌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