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0日上午,根据市民的举报线索,由县食安办牵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监大队、城南派出所联合行动,对在佛冈县石角镇亨通街的一个售卖掺杂食品的无证流动摊档依法进行查处、取缔。
当事人将群众在其摊档购买的杏仁、核桃、莲子、芝麻倒入其内有乾坤的“打粉机”进行打粉,实行掉包,以预先准备好的廉价玉米粉冒充现场制作的杏仁、核桃粉等价格贵重的食品销售给群众。执法人员当众揭开了当事人作假的过程,并依法进行调查、取缔处理。
县食品安全办公室提醒群众,在购买食品等相关产品时要谨慎,不要轻信和盲目购买路边的无证摊档的食品。(徐金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