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我儿子在酒店举办婚礼,婚宴结束后好多亲属出现恶心、呕吐、腹痛和拉肚子现象,我们怀疑酒店提供的食物有问题。”
如果出现类似的情况,该怎么办?
昨日,辽宁省暨沈阳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Ⅲ级)在沈阳医学院文体馆举行。
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省内14个市以及沈阳市13个区、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900余人参加了应急演练观摩活动。
四喜丸子被污染 致135人食物中毒
此次演练设置的场景为沈阳有135人在参加同一场婚宴后出现恶心、呕吐等症状,沈阳市中心医院门诊在收治了10名疑似食物中毒患者后,采取了对症治疗措施,并向区卫生计生委进行报告,由此拉开演习大幕。演练从事件报告、应急启动、应急升级、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响应降级与终止环节进行实战模拟。
事故调查组很快查明,在患者呕吐物、酒店四喜丸子成品和半成品留样中均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与食品厂替班人员杨某鼻拭检出的金黄色葡萄球菌D型肠毒素相符。此次中毒事件是由于食品厂会计携带致病菌替班工作,污染正在包装的食品,同时生产厂家和批发部在储藏、运输过程中没有低温冷藏存放,时间长达12个小时,加之酒店加热不彻底而引发的食物中毒。
最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批次剩余丸子全部实施异地封存,对酒店后厨进行全面清理消毒,并依法对酒店、批发部、食品厂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处理。事故未造成人员死亡。
这也是我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步骤的全过程。
个人有权向各级政府报告食品安全事故
省食药监局提醒大家,当发现身边有亲属朋友出现疑似食物中毒情况时,要立即通知亲属保留剩余食物,事件未查明前,不得食用;通知出现症状人员及时到医院就诊;继续了解出现症状人数和就诊医院情况,可通过12331食品安全咨询投诉举报热线反映情况。
记者从省食药监局了解到,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我省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可通过多渠道同步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政府及有关单位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及其隐患,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