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太仓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现场查验中发现,一批德国进口餐刀最小销售包装上仅有英文标签,未附有中文标签或中文说明书。经抽样送实验室检测显示,该批餐刀的铬迁移量为2.2mg/dm2,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不锈钢制品》(GB9684-2011)中关于重金属铬的限量要求(铬≤0.4mg/dm2),迁移量超标达450%,太仓局据此判定该批货物不合格。
根据有关规定,太仓局及时出具了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对该批餐刀实施了销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