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进入向社会征求意见阶段,经广东省人大审议通过后,这一地方性法规将正式出台,对食品摊贩实行“划区域、划时段”,发放登记卡管理。根据草案规定,食品摊贩仅需向经营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食品摊贩登记卡后,便可在划定区域和时段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无须再进行工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