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从湖北孝感市食药监局获悉,该市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全面推行农村集体聚餐报告指导制度。
农村集体聚餐主要指农村(含城乡接合部)居民因婚嫁、丧葬、寿辰、升学、生子、建房等事宜,在非经营性场所举办的各种集体性聚餐活动。
近年来,农村家庭举办宴席的规模越来越大,次数越来越频繁。但由于聚餐场所简陋、食品采购渠道复杂、贮存条件简单、加工操作不规范等因素,存在许多食品安全隐患。
为此,孝感市出台相关办法,规定农村50人以上聚餐活动,须向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和农村食品安全信息员报备,报备内容包括菜单、举办场地、参加人数等。主管部门须做好申报、登记、备案和指导管理工作。其中,就餐人数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由村餐饮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现场指导;就餐人数在100人以上(含100人)的,由乡镇食品安全专(兼)干到现场进行指导,并对聚餐供餐食物留样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