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在2014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论坛上,国务院副总理汪洋表示,将在全国建立食品安全红、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者的宽恕,就是对守法者的打击。”汪洋在主题发言中部署,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要加快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红、黑名单制度,形成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损的激励约束机制,让不讲诚信者付出高昂的经济和声誉代价。
食品安全红黑名单,简言之,就是将食品生产经营领域诚信守信与失德失信企业整理成册,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以此来对食品违法生产与经营企业形成威慑。但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一个思考:守护公众舌尖上的安全,“红黑名单”真能胜任?
表面上看,食品安全红黑榜,确实“在情在理”。首先,如果将违法违规的企业列入“黑榜单”,并定期向社会曝光,既能给违法违规企业形成威慑,约束其不敢就范,又能强化社会监督的主体作用。其次,将诚信守信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纳入“红榜单”,其实是对这些遵纪守法企业的隐形褒奖,在激发其发展潜能与活力的同时,也能给公众形成良性的食品消费引导。从制度建立的初衷来看,食品安全红黑榜确实是提高食品安全的一计良策。但从现实情况来看,食品安全红黑榜恐怕难以担当起食品安全卫士的重任。
不可否认,食品安全红黑榜,确实能够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威慑,进而引导公众“趋红避黑”地良性消费。但是如果只对企业进行红黑榜张榜公示,却不提高其违法成本与打击力度,保不齐黑榜单企业不会“破罐子破摔”。
在看到食品安全红黑榜积极一面的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其中潜在的危机。食品安全红黑榜单一旦公之于众,必然形成鲜明的对比,让“红”企业更红火,让“黑”企业走进死胡同。变相砸掉“黑”企业的饭碗,恐怕他们也不答应,极有可能走上仿“红”制假的道路来做垂死挣扎,比如这些企业很可能仿照“红榜单”企业的商标标识,仅在细微地方稍作改动,也可能在产品名称取名上采用谐音或形近字等伎俩……由此引发制假仿“红”的后续问题。
所以,对待食品安全红黑榜,公众还需理性地来看待,在这计良策落地前,还得多作可行性研究,提高“黑榜单”企业违法成本与打击力度。如此,方能提高食品安全红黑榜政策的“生根”频率,否则多半会步入“流产”的尴尬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