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来自宁夏调查总队价格监测调查数据显示:4月我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6%,涨幅明显回落,比3月份回落了1个百分点。受粮食价格和蔬菜价格下跌影响,当月CPI环比下降0.5%,与上月持平。
今年4月与去年同期相比,食品价格同比上涨2.3%,影响全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0.84个百分点,影响程度为52.5%。其中,粮食价格上涨3.4%;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0.5%,牛、羊肉价格分别上涨4.1%和4.6%;与往月鲜菜价格上涨不同的是,4月鲜菜价格下降15.3%,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回落约0.6个百分点;然而,鲜瓜果价格却应声上涨20.5%,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56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液体乳及乳制品价格以及在外用膳食品价格分别上涨2.6%、16.6%和3%。
再看环比情况,与3月份相比,4月食品价格环比下降1.8%。其中,粮食价格下降0.1%;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下降2.3%;蛋价上涨3.0%;鲜菜价格下降13.7%,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回落约0.52个百分点;鲜瓜果价格上涨0.1%;液体乳及乳制品价格上涨0.1%。
据宁夏调查总队新闻发言人王旭明分析,4月份以来,天气转暖,对本地温棚菜的生产非常有利,本地菜上市量增加,蔬菜价格回落幅度较大,是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下降的主要原因。而在4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6%中,上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1.0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0.6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