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消费者遭遇“低标价高结算”
标价与实际收取的价钱不符
“标价是4块5,结账时却收了我5块钱,这不明显是在糊弄人呢吗!”近日,白山市民隋女士在白山合兴超市连锁三店购买了一袋某知名品牌的香橙味软面包,回家后仔细核对购物小票她才发现,这家超市竟然多收了她5毛钱。
消费者经历核对超市小票发现被多收了5毛钱
最近几天,白山合兴大厦店庆,对外宣称其所辖的商场、超市内的部分商品将会打特价。身为家庭主妇的隋女士便趁着空闲的时候来到离家较近的合兴超市连锁三店逛了一逛。该超市位于古兰社区附近,为图方便,居民都习惯到此购物。
在超市里,隋女士买了奶制品、桃罐头、各色调料等生活用品,总共花了50余元。当晚,隋女士随手将此次在合兴超市连锁三店购物的小票拿在手中进行核对,当看到其中一项为5元钱的香橙味软面包时,她非常惊讶,因为她清晰地记得这家超市货架的标签上标注的是4.5元钱。隋女士赶紧核对了其他的所购商品,经过一一校正后,她发现别的商品并没有多收钱。
记者暗访标价4.5元的软面包被超市收了5元
果真如隋女士所说的那样吗?记者闻讯后第一时间来到白山合兴超市连锁三店进行暗访。在小食品区的货架上,记者找到了隋女士此前所购买的某知名品牌的香橙味软面包,上面的标签上注明“周年庆,×××软面包香橙200g,原价5.5元,现价4.5元”的字样。记者随手拿起一袋这样的软面包和一袋标价为3.8元的核酥饼干走到超市结算台付款,收银员收取了记者8.8元钱。超市小票显示,这袋标价为4.5元钱的软面包实际上收了记者5元钱。
业内人士介绍低标价多收钱是一种“潜规则”
据业内人士介绍,低标价多收钱在超市这个行业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儿,甚至都可以称之为是一种“潜规则”了。
超市购物时,一般消费者都不会仔细核查商品价格和消费小票上的实收金额是否有出入。当部分消费者发现这个“猫腻”后,商家则会以“新标价未及时更换”、“电脑条形码出错”为由推脱,只是把多收的钱退给个别消费者了事。
律师提醒标价上做手脚多收钱已涉嫌价格欺诈
8日,就此事记者采访了白山市江源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周立仁。他认为,超市利用消费者一般不会仔细查看购物小票的习惯,在商品标价上做手脚多收消费者的钱,其行为已涉嫌价格欺诈。周立仁建议,消费者如遇到类似的情况,首先应该保留证据,最好把超市标出的优惠价格和电脑收银小票进行拍照,然后到有关部门投诉,向超市索赔损失。同时,他也建议政府相关
城市晚报 记者 程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