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食品外包装日期超过保质期,企图运往外地“回炉”,却不想在运送过程中,被芮城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察大队民警在风陵渡黄河大桥卡点查获。
3月16日凌晨1时许,芮城县公安局风陵渡大桥刑事犯罪堵截卡民警盘查过往车辆时,发现一辆箱式货车形迹可疑,询问司机车上装的什么物品时,司机支支吾吾,答复含糊。民警让其打开货箱,发现车内装的全是某品牌黑芝麻糊。对此,民警迅速通知县局食品药品犯罪侦察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取证,查明该车所拉的100余箱黑芝麻糊生产日期为2012年1月,保质期为1年,属于过期食品。通过进一步询问,证实该产品由于长期积压,试图返给原批发商进行“回炉”折返现金。
为避免过期食品二次回炉流入市场,芮城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察大队与芮城县食药局稽查大队联系,按照相关规定,对过期食品进行了就地销毁处理。 (记者 韩立 通讯员 相学义 王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