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快报讯(记者刘丰)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昨日发布数据显示,今年2月份福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1%。相关数据显示,2月份福州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6%,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数据显示,2月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比上月缩小0.7个百分点,涨幅为2013年6月以来的最低点。其中,城市上涨2.2%,农村上涨1.8%;消费品价格上涨1.8%,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8%。新涨价因素影响1.1个百分点,去年“翘尾”因素影响1.0个百分点。
据了解,2月份福州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6%。八大类商品价格同比“五涨三降”。居住类上涨2.8%,食品类上涨2.4%,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1.4%,衣着类上涨1.2%,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上涨0.8%,烟酒类下降1.3%,交通和通信类下降0.8%,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下降0.3%。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是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