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日前省食药监局与省公安厅召开座谈会。双方商议,今后凡发现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不论案值大小,一律根据案件移送的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移交必须要有规范移交文书。严格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增强防范岗位职务渎职、失职风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行刑衔接上要主动与公安机关配合、协调和沟通,强化打假治劣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