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小萱)自2013年12月9日北京市工商局发布餐饮行业6种不公平格式条款违法表述并提示餐饮企业自查自纠一个月来,工商部门积极开展对企业"送法律、送服务"活动,对餐饮企业集中区域和重点餐饮企业开展行政指导。通过对6种不公平格式条款逐项进行详细解读,许多餐饮企业均表示理解和认可6种不公平格式条款,主动调整经营策略,规范经营行为。
餐饮企业主动调整经营策略
在簋街、南锣鼓巷、前门商业街、王府井商业街、苏州街、方庄、双井富力城、世贸天阶等餐饮集中区域,北京工商部门召开座谈会,对6种不公平格式条款逐项进行详细解读。通过行政指导,许多餐饮企业主动删除了"禁止自带酒水""包间最低消费"以及"责任自负"或"概不负责"等表述,将"消毒餐具工本费一元"或"消毒餐具另收费"改为在店堂明示或事前明确提示"既提供免费餐具,也提供包装好的收费餐具,消费者可自行选择".
同时,北京工商部门积极走访部分行业协会,做好政策宣讲,得到了相关协会的理解和支持。如昌平区私个协、昌平区工商联、昌平区饮食服务修理旅店行业协会共同向餐饮企业发起的"昌平区餐饮行业诚信自律倡议活动",目前已有410余家餐饮企业积极加入。2013年12月26日,3家社会组织联合发布了《昌平区餐饮行业诚信自律公约》,40家餐饮企业代表签署了该《公约》。
尊重餐饮企业正当经营自主权
此外,在规范中,工商部门既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尊重餐饮企业正当的经营自主权,对于不涉及不公平格式条款的餐饮企业依据《价格法》对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自主定价的行为,不在规范的范围内。
在具体条款方面,对于消费者减少订席数条款,工商部门重在规制餐饮企业超过合理限度收取高额违约金的问题,而并非禁止餐饮企业收取实际损失的费用和违约金;对于物品丢失条款,重在治理餐饮企业不加区分地笼统免除自身安全保障责任的问题,而并非要求餐饮企业必须承担消费者物品丢失的全部责任;对于"餐厅有权接受或拒绝顾客自带酒水和食品。如果顾客不接受餐厅建议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食品卫生投诉权利。"条款,核心在于禁止餐饮企业剥夺消费者的投诉权利,而并非鼓励消费者就餐时自带食品;对于"消毒餐具工本费一元"或"消毒餐具另收费"条款,规范仅限于只提供收费餐具的餐饮企业,如餐饮企业既提供消毒好的免费餐具,又提供包装好的收费消费餐具,并且已经以店堂告示等方式明示告知消费者,由消费者自愿选择使用哪种餐具的情况,则不属于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