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日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首批5个附录,对企业信息化管理、药品储运温湿度自动监测、药品验收管理、药品冷链物流管理、零售连锁管理等提出具体要求。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计算机系统,实时控制并记录药品经营各环节和质量管理全过程,包括采购、销售及收货、验收、运输等,同时对药品有效期进行跟踪,对接近有效期的给予预警提示,超过有效期的自动锁定及停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