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执法人员日前从京疆路南二巷某出租屋内查处共计30余件、84个品种的药品。经查,当事人巩某系某药品批发企业业务员,出租屋内存放的部分药品系巩某从内地生产厂家购进后,准备销往市内药品零售企业。该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涉嫌无证经营药品,执法人员对其经营的药品依法进行了扣押,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