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婴幼儿配方奶粉禁止贴牌生产后,中国拟用最严厉的监管,治理保健食品产销及虚假宣传乱象。
国庆长假期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官方网站征求对三个保健食品监管新规的意见,其中《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不得生产、经营和进口贴牌保健食品”。
此外,目前在市场上非常普遍的片剂、胶囊、口服液、冲剂等保健食品,也可能被严查。如仅取得食品生产许可(QS标志),国家食药总局拟于2014年1月1日起,禁止其以片剂、胶囊、口服液、丸剂等形状生产销售;禁止营养补充剂宣称有保健功能。“凡声称保健功能的上述产品,须获得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方可生产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