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新闻网7月26日讯(江宏风 记者 喻熹)7月26日,记者获悉近日长宁县检察院在检查中发现一件生产有毒、有害竹笋的食品案,目前,该案件已经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自今年4月该县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以来,县检察院先后走访县内多家行政执法部门,了解信息、掌握情况,针对该县是竹产业大县的实际情况,对涉及竹制品的案件进行了重点检查,并在检查中发现一件生产有毒、有害竹笋的食品案线索——该县双河镇犁头村一组村民王堂香自2013年4月开始,为使其生产的竹笋色泽好、易于销售,使用工业硫磺熏制竹笋食品。
在获取到这一线索后,长宁县检察院及时到县质监部门查阅相关材料,认为王堂香的行为已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因该案系该县在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第一起案件,且涉及民生问题,遂向县质监局发出检察建议,随后,长宁县质监局再次检查时,现场扣押了王堂香熏制好的成品竹笋33袋,共计2吨;另外还有工业硫磺1袋。
经宜宾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被查扣的竹笋中二氧化硫含0.88g/kg,严重超过国家规定的0.05g/kg的标准。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