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兰州调查队调查:4月份,兰州CPI同比上涨3.6%,涨幅比上月扩大1.1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8%,涨幅比上月扩大1.7个百分点。特别是食品价格同环比涨幅较高,同比上涨7.4%,环比上涨2.0%。
食品类涨幅居八大类首位
从调查的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同比看,有六类商品上涨两类下降。食品价格同比上涨7.4%,拉动价格总水平上涨约2.64个百分点。通过对16个中类调查数据显示结果,16个中类价格全部上涨。其中,鲜菜在食品中上涨明显。类同比上涨4.4%,环比上涨10.3%
4月份,受自有住房及住房租金价格上涨的影响,居住类价格同比上涨4.4%,拉动价格总水平上涨了0.59个百分点。
八大类环比呈“四升二平二降”格局
受人工成本增加以及换季的影响,衣着类价格同比上涨1.6%,涨幅比上年同期扩大了0.2个百分点,拉动价格总水平上涨了0.14个百分点。此外,拉动CPI上涨的有: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同比上涨1.5%,拉动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2个百分点;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同比小幅上涨,涨幅分别是0. 4 %、0. 6%,拉动价格总水平上涨分别为0.05和0.03个百分点。
在下降的两类中,烟酒同比下降0.4%,交通和通信同比下降0.3%。
与上月相比,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环比呈现“四升二平二降”格局。食品上涨2.0%,衣着上涨0.6%,娱乐教育文化用品上涨0.3%,居住上涨0.1%;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交通和通信与上月持平;烟酒、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分别下降0.1%。
兰州CPI涨幅排名第6位
从36个大中城市同比涨幅情况看,有23个城市涨幅高于全国水平,兰州位居第6位。涨幅最高的是西宁市、上涨4.7%,涨幅最低的是南宁市、上涨0.5%。涨幅排在前五位的城市分别为:西宁市、呼和浩特市、银川市、昆明市、济南市,涨幅分别是:4.7%、4.5%、4.1%、4.0%、3.8%。
从西北五省省会城市情况看:西北五省省会城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指数普遍较高,全部高于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最低的城市高出0.6个百分点。兰州在西北五省省会城市排名居中,位列第三。